您希望网站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
  A、网站内容
  B、网页设计
  C、网站功能
  D、网站管理
  E、网站服务
  F、其他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
关于开展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东委办〔2010〕21号)
2010-04-16

东委办〔2010〕21号(关于开展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pdf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千方百计救援受灾群众。省委、省政府也紧急作出部署,向青海省灾区捐赠救灾资金1000万元,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抗震救援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做好支援灾区的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帮助灾区群众克服困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支援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动全社会向灾区捐赠款物。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向灾区捐赠救灾款200万元。各镇街、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灾区困难群众捐钱捐物,帮助灾区群众度过难关。

       二、此次捐赠活动由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自行组织,接收衣服必须是新衣物。接收捐赠的物品由各镇街、各单位统一运送市社会捐助接收站(地点:东城大井头振兴路162号,联系电话:22606288)。接收捐赠的款项统一汇至东莞市慈善会接收捐款账户(户名:东莞市慈善会,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东城新城区支行,账号:540000609111111,联系电话:22222628、22225922)。

  三、市救灾捐赠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科,联系人:张顺全、杨红,联系电话:22832535、22832536。各镇街、各单位捐赠情况于5月30日前书面报市救灾捐赠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评论】【】【发送给朋友】【邮件订阅】【加入到收藏夹】【打印】【打印内容】【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