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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劳动模范董术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直属各工会:
“五一”前夕,市儿童福利院院长董术同志先后被省总工会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东莞市劳动模范”称号。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东莞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董术同志作为劳模代表在会上作了事迹发言。
董术同志是新时期民政工作者的楷模,是我市民政系统劳动者的杰出代表,是我市广大民政人的骄傲。为表彰先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在民政系统掀起“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热潮,局工会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工会组织中开展向劳动模范董术同志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教育活动热潮。董术同志作为我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身边的先进典型,其事迹感人可信,具有很强的学习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各工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向董术同志学习对于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和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向董术同志学习的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周密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向董术同志学习活动,迅速在全市民政系统工会中掀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高潮,进一步激发广大民政干部职工为民政事业作贡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突出重点,把握实质,积极弘扬劳模精神。广大民政工作者要以董术同志为榜样,坚持民政工作宗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充分展示新时期民政人勤政为民的良好风采。学习董术同志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要紧抓重点,把握内涵,着力学习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学习她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以孤残儿童为本的宗旨观念;二是学习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全身心投入到推进我市儿童福利事业科学发展快车道的无私奉献精神;三是学习她身体力行,模范带头,推动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的优良作风;四是学习她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争做高素质新型劳动者的进取意识。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推进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民政公众网、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和组织劳模报告会、座谈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董术同志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劳模的浓厚氛围;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主动查找与劳动模范的差距,不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强化争先创优意识;要把向董术同志学习活动与当前的我局履行部省协议推进民政工作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务实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市民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刘志庚在东莞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中共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东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3.董术同志在东莞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的发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