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深圳市民政局、东莞市民政局、惠州市民政局在深圳市迎宾馆共同签署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为三市民政部门协作进一步深化了合作内容,拓展了合作领域,提升了合作层次,为推动三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制定了新举措,带来了新机遇,开创了新局面,标志着深、莞、惠三市民政合作迈出新的步伐,展现新的活力,进入新的阶段。
《备忘录》以互利共赢、便民利民、同城一体、协调沟通为合作原则,根据三市现有的发展基础,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三市民政部门将着力于“一平台、五机制”的建设。一平台,即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平台;五机制,即社会工作创新机制、社会福利共享机制、救灾联动机制、社会事务便民机制、民政业务培训机制。
其中,“一平台”建设非常引人注目,涉及到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备忘录》,将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互认机制,通过备案等方式,允许三市行业协会、商会互设分支机构、互设异地商会;三市行业协会、商会在自愿原则下,可以跨市互认会员;探索社会组织跨市开展活动,逐步放开区域限制,允许行业关联度高、行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跨市活动,允许三市社会组织跨市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以及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三市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和信息发布中心,进行人才、市场、服务、采购等资源的交换与交流,推进三市产业发展;开展三市的社工人才、社工机构、社工服务方式等交流,共同打造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社工品牌。可以预见,三市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得到更大发挥。
在便民利民等民生举措上有:一是积极探索推进异地养老,通过盘活三市福利资源,统一发布三市养老服务信息,联合向社会推介三市养老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通过研究三市适度错位发展,形成层次不同、内容有别、形式多样的互联、互补、互动的养老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探讨区域内孤残儿童和流浪人员的安置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开展跨市委托服务的新方式;四是加强救灾应急联动,互相通报三市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救援信息,协调三市特别是接壤地区的救灾行动,建立重大灾害协调救灾机制,在救灾物资和应急庇护场所等方面互相支持,提升三市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水平;五是探讨三市遗体就近接运、火化,方便市民办丧事;创建和谐平安边界,共同解决界线纠纷。此外,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三市民政部门将积极探索民政业务的异地办理,拓展、延伸区域内公共服务,共同为三市居民提供最大方便。
为加强各项合作事项的落实推进,将设立领导和协调机制,由三市民政局局长轮流担任召集人,每次任期半年,任期内负责三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协调,主持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通报三市民政工作发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市民政部门表示,将坚持互利共赢、资源共享、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备忘录》达成的合作事项,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落实力度,密切合作,携手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民政工作一体化,让三市的群众得到更大、更多的实惠。
【背景链接】:深圳与东莞、惠州原来同属惠阳地区,历史同源、地缘相接、社会生态相近,政府、企业、民间交往频繁、联系紧密。
去年底,国务院批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今年2月,深圳、东莞和惠州三市党政主要领导,在深圳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签署《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宣布珠江口东岸一体化发展;5月,三市再次在东莞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三市紧密合作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和10个重点领域,并就25项近期工作重点事项和3项工作计划签署协议;9月,三市又在惠州签署了《规划一体化合作协议》、《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交通运输一体化补充协议》和《界河及跨界河综合治理专责小组章程》等文件。可见,三市的一体化正在加速推进。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9年7月20日,国家民政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于签订《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为履行部省协议,8月29日,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广州市越秀区、珠海市香洲区、惠州市博罗县和东莞市开展履行部省协议的试点。依据省民政厅《〈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实施方案》,市民政局拟制了《东莞市履行〈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试点方案》,并于10月19日,在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