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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title><image><title></title><link></link><url></url></image><description></description><link>/publicfiles//dgmz/s5029/index.htm</link><language>zh-cn</language><generator>/publicfiles/</generator><ttl>5</ttl><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5 /publicfile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pubDate>Thu, 9 Nov 2006 01:12:52 GMT</pubDate><category>5029</category><item><title>操控残疾儿童乞讨黑手&#xD;
一审三罪并罚获刑八年</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34.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40:50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今年1月8日，本报率先独家报道《谁令乞讨女孩手脚腐烂总不能好》，报道见报后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使“宫璇璇”这个被他人操控乞讨的残疾女孩成为全国人民关心的焦点，而幕后黑手宫清平的最后下场也被人们密切关注。</P>
<P>　　昨天，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以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宫清平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例审结的操纵残疾儿童乞讨牟利的刑事犯罪案件。 </P>
<P>　　宫璇璇事件</P>
<P>　　今年1月6日，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得知白云区一些好心市民解救了在新市天桥上被迫乞讨的12岁残疾女童宫璇璇。当时，女童腿上有多处伤疤，后来得知是一个名叫“三牙”的人逼迫她用血淋淋伤口为其乞讨赚钱。当天晚上，白云区石井镇派出所接到记者和市民报案后，前往“三牙”租住地解救了陶丽莎、小子、龙龙、宫清涛等另外4名被迫乞讨儿童，其中3名有不同程度的残疾。 </P>
<P>　　随后，5名孩子被送往广州友好医院接受治疗，广州市警方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多次到安徽调查立案，本报记者也深入安徽太和县“三牙”宫清平的老家揭开了当地租卖残疾儿童的重大黑幕。这一重大发现引起了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办公室的高度关注，本报的系列报道被纳入修订乞讨法规的重要参考资料。 </P>
<P>　　2月10日，“三牙”宫清平被皖粤两地警方联手抓获，2月26日被正式逮捕。 </P>
<P>　　三罪成为庭审焦点　宫清平不服将上诉 </P>
<P>　　昨天上午，十多家媒体共40余名记者到白云区法院参加采访。被告人宫清平在安徽老家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而他70余岁的父亲也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昨天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指控称，2001年2月，宫清平到河南省太康县高贤乡漳北村的徐倩倩家中，以自己开杂货铺收养残疾人可以免税为由，骗得其父徐某伟信任后将孩子带回自己家中，并将其改名为宫旋旋（以便能以是小孩的父亲为名领回来）。其后，宫清平又将孩子带到武汉、广州等地行乞。2003年，宫清平发现本村村民宫清明从外地捡回宫小子闲置在家，就以人民币5000元买下宫小子3年，并带到广州行乞。2003年11月到2004年1月，宫清平在两个孩子到广州行乞期间经常伙同宫某勤以殴打、冲冷水等手段逼迫两人外出乞讨，并以威胁、监视、反锁等方法防止二人逃脱或被他人营救。2004年1月6日，公安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白云区石井镇谭村大巷二横12号二楼将两个孩子救出。公诉人认为，宫清平无视国家法律，以欺骗和收买的方法使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并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其行为分别构成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三罪，应予以数罪并罚，于是辩护人与公诉人之间就是否构成这三罪进行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 </P>
<P>　　是否构成拐骗儿童罪 </P>
<P>　　宫清平的辩护人辩称，拐骗罪要既骗又拐，而他们收养宫旋旋只骗没拐，因此是“骗养”而不构成拐骗罪。辩护人辩称，这是与被害人家长商量的结果，由于宫旋旋父母和奶奶都已经过世，只剩下年过八旬的爷爷，确实无力继续抚养，才自愿交出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说了假话，以自己开杂货铺收养残疾人可以免税作为理由，但并没有诱取宫旋旋的信任，使其脱离家庭。而且宫清平是真心收养，没有想把孩子再转卖，宫旋旋也没有试图逃脱。 </P>
<P>　　另外，在一年后，宫旋旋失踪时，他给其家人打了电话，从那时起，她的家人就知道了旋旋在广州从事乞讨活动，但没有拒绝，也不再有骗，因此不构成拐骗罪。 </P>
<P>　　公诉人认为，骗养与骗拐没有区别，采用欺骗手段所获得的收养就是违法。即使一年后，宫旋旋的家人知道了孩子在外乞讨的事实而没有反对，但宫清平先前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刑律，危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触犯刑法不允许私下了结。 </P>
<P>　　是否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P>
<P>　　对公诉人指控的，其用5000元购买宫小子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宫清平及其辩护人辩称，宫小子是其同村村民宫清明在河南打工时捡到的，不是被拐卖来的。另外，宫清平交出的5000元不是购买款，而是宫小子为他乞讨赚钱的劳动报酬。公诉人指出，太和县的民政局已出具证明，宫清明并没有合法收养宫小子的手续，按照现有的司法解释，收买捡回的儿童同样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而且乞讨不是劳动，何来5000元的劳动报酬？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辩护人认为，宫清平的所作所为是正常的看管行为，在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P>
<P>　　公诉人为此举出大量证据，宫清平在白云区出租屋的几名邻居作证称，宫家的门从来不开，也不愿意和别人说话，晚上7时常常能听到屋内传出的打骂声。即使在冬天，还看到宫清平将一个小男孩放在阳台上洗澡。几名被害孩子也口述称“多数情况下，讨回来的钱都不能令他们满意，所以我们经常挨打，我挨打的日子多过不挨打的日子，我也记不起被打过几次。我很想逃走，但不敢，我害怕……”“有一次我曾见宫旋旋整个人被扔到地上”法医鉴定也验证了孩子们被打的事实。另外，参与营救宫旋旋的好心市民刘先生当时常常看到孩子乞讨，经仔细观察，发现宫旋旋的伤口总是不能愈合，于是将宫旋旋带回家4天，并将此事告诉了《信息时报》的记者。而且在公安机关解救当日，两名孩子还被反锁在屋内。 </P>
<P>　　三罪并罚判刑八年 </P>
<P>　　昨天下午2时15分，法院再次开庭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宫清平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8年有期徒刑。宣判后，宫清平及其辩护人都表示不服判决，要提出上诉。 </P>
<P>　　庭审插曲 </P>
<P>　　父子庭上哭叫先后被带出庭 </P>
<P>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所问的每一个问题宫清平都要回答，而且还长篇大论，但他却从不直接回答问题，以至法官不得不对其多次提醒。 </P>
<P>　　在听到公诉方念出孩子们口述被打经历时，宫清平立即大叫：“我要申请回避，这些都是假的，我接受不了，我什么都不说了，就等判决了……”在法警的控制下、法官重敲法槌才恢复了法庭秩序。而宫清平坐在旁听席的父亲也跟着吵嚷起来，由于这已经是其第二次违反法庭纪律，其父亲被法官“红牌”罚下。 </P>
<P>　　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辞时拿出村委会的证明，提到宫清平的妻子患有重病，要花很多钱，因家境困难才萌发这样的行为，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此时的宫清平失声痛哭，称其没有想到本以为很平常的事会成为被告。由于其情绪长时间失控，法官不得不要求法警将其带出法庭并休庭15分钟。 </P>
<P>　　法官专访 </P>
<P>　　暂无专法处罚操控儿童乞讨 </P>
<P>　　记者发现，该案所判的3条罪名都没有直接指向操控乞讨这一行为。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白云区法院的法官，该法官认为，刑法暂无法律直接惩罚操控儿童乞讨这一行为。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作出软性限制，因为儿童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刑法一般只惩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行为，如果不触及刚刚所判决的3个罪名，则不触犯刑法。 </P>
<P>　　孩子近况 </P>
<P>　　家中亲人冷漠市民仍然热心 </P>
<P>　　昨天下午，记者给宫璇璇带去了“宫清平一审被判8年”的消息时，宫璇璇表情异乎寻常的平静，她很冷静地说了两个字：“活该”。比起半年前，宫璇璇明显长胖了，日渐白皙的脸色泛着红润。 </P>
<P>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虽然警方、民政部门已经找到了宫璇璇的生父，但这个家庭并不欢迎孩子回家，理由是“家里太穷，负担不了一个残疾孩子。” </P>
<P>　　尽管家人对小璇璇有些冷漠，但善良的好心人并没有忘记她。据了解，宫璇璇有可能会被送到西安一家民间孤儿院，受良好的照顾及教育。 </P>
<P>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闫晓光游曼妮</P>
<P>&nbsp;</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广州公共场所下月起禁讨 特殊人员乞讨将获救助</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33.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40:14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昨天（2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详细规定了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管理措施，并加大了对流浪乞讨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执意在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外国领事馆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强索强讨将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进行处罚。该通告从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P>
<P>　　特殊群体人员乞讨将获救助 </P>
<P>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广州市的流浪乞讨现象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昨天出台的《通告》共十条，内容包括对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的救助管理措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鼓励建筑物业主或管理单位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定，以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方面的要求。 </P>
<P>　　《通告》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给予了必要的关怀。《通告》明确规定，对在广州市流浪乞讨的无法定监护人在场的未成年人，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将其护送到指定救助机构，民政部门设立的救助机构应当予以安排。对在本市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以及其他愿意接受救助且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告知并将其引导、护送到救助站，救助站应当予以安排救助。 </P>
<P>　　对在本市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通知或将其护送至指定的医院救治。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安排救治。 </P>
<P>　　找不到亲属由民政部门接回 </P>
<P>　　各级民政、卫生部门应当落实和完善各项措施，及时、规范地救助、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保障其合法权益。医疗单位对送来救治的属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其病情基本稳定后，应告知或护送其前往本市民政部门救助机构求助。民政部门对属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情况的流浪乞讨人员，应积极查找并通知其亲属、所在单位接回。 </P>
<P>　　对无法找到其亲属、所在单位或其亲属、所在单位拒不接回的，应通知其户籍或住所所在地民政部门接回。须跨省接领的，应向省民政部门报告，由省民政部门按规定办理。 </P>
<P>　　进入机动车道乞讨将被处罚 </P>
<P>　　《通告》还加大了对流浪乞讨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知》要求：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外国领事馆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露宿，影响市容卫生，或在上述公共场所强索强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进入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乞讨妨碍交通管理秩序的；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公私财物的；拐卖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拐骗、租借儿童，压榨少年儿童乞讨牟利的；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组织、参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乞讨团伙等违法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公安、城管执法人员依照《通告》执行职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另外，《通告》还规定：对在市区内主、次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和在机关、学校、领事馆区、旅游景点乞讨、露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践踏植被或者在城市绿地内丢弃废弃物、在市政设施及其附属物上摆摊点、堆放杂物的；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瓜果皮核、纸屑、烟头等杂物的；其他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等，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P>
<DIV>&nbsp;</DIV>
<DIV align=right>（消息来源：南方日报）<BR></DIV>]]></description></item><item><title>"禁讨区"草案本月15日前出台</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30.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39:36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新华网广州3月05日电 （林劲松 邹远良） 广州市3月15日前要拿出“禁讨区”草案！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昨日再次明确表示，广州市一定要划“禁讨区”，有关部门加紧调查研究，尽快通过政府令，划定和公布禁止乞讨区域。 </P>
<P>　　“流浪乞讨人员自身保护能力低，在车站等地乞讨很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果党政机关有一大批流浪乞讨人员冲进去乞讨，这些单位正常工作秩序肯定会被打乱！”张桂芳说，划定一定的区域禁止乞讨，可以保护浪流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可以保护著名景点等城市窗口的良好形象，可以维护机关、学校医院等的正常工作秩序。 </P>
<P>　　张桂芳同时指出划定禁区的法律依据———2003年7月19日，公安部发布的一份有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在机关、学校、广场、影剧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露宿，强讨强要。 </P>
<P>　　根据安排，广州市法制办被定为起草划定“禁讨区”牵头单位，公安、城管、民政等单位也将参与这项工作。 </P>
<DIV>&nbsp;</DIV>
<DIV align=right>（消息来源：新华网）<BR></DIV>]]></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幕后黑手可按“七宗罪”量刑</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28.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36:22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对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可适用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教唆犯罪、猥亵罪等七种罪名予以定罪量刑。 </P>
<P>　　本报讯　 （记者唐慧杰通讯员邹远良、马红安）昨日（3月4日），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委召开打击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维稳及综治委第一副主任张桂芳指出，广州将在本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另外，将尽快发布政府令规定广州的禁讨区。副市长苏泽群主持会议。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刘树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容小梨等出席了会议。 </P>
<P>　　张桂芳指出，本月公安机关要抓住重点区域，锁定重点对象，组织一次专项打击行动，政法各部门一定要正确理解和运用各项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组织、指使、教唆、胁迫、诱骗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强讨强要等行为，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市公安局将在近期组织全市统一行动，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清点、归类，并拍照建档。 </P>
<P>　　广州火车站实际已禁讨 </P>
<P>　　张桂芳指出，对够不上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治安拘留的坚决治安拘留，该送劳教的坚决送劳教。 </P>
<P>　　张桂芳指出，对需救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要及时护送到医院治疗，卫生部门要负责救治，治疗费用由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核拨。在收治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民政精神病院投入使用前，要指定医院收治这类病人。他要求尽快指定若干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承担治疗义务。 </P>
<P>　　张桂芳要求在本月内形成划定禁止乞讨区域的草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尽快通过政府令，划定禁讨区。他说，目前广州火车站和白云山实际上已是禁讨区。 </P>
<P>　　无理拦车乞讨或拘留15天 </P>
<P>　　对流浪乞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尤其是对于不听劝阻，在广场、影剧院、著名景点等公共场所露宿，影响市容卫生；或强索强讨、进行流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要依照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特别是要从严处罚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实施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对在乞讨过程中或以乞讨为名，在交通路口强索强要、纠缠机动车辆等扰乱交通秩序的，要坚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的，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公安人员劝阻的，也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依法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P>
<DIV>&nbsp;</DIV>
<DIV align=right>(消息来源: 广州日报）<BR></DIV>]]></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广州严打压榨乞儿牟利</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26.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35:37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王丽凤游曼妮刘丽娟实习记者郑园珺通讯员邹远良马永红本版摄影本报记者萧嘉宁黄亦民 </P>
<P>　　●广州市政法委综治委昨日开会要求3月15日之前拿出设立禁讨区方案　　 </P>
<P>　　●张桂芳说中央政策研究室转载《信息时报》报道引起中央省市领导重视　　 </P>
<P>　　昨日上午，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市维稳及综治委召开打击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维稳及综治委第一副主任张桂芳会上指出，2月初，中央政策研究室的简报全文转载了《信息时报》1月8日~13日关于在广州一批人操控残疾儿童乞讨、发财回家建洋房的报道，引起了中央、省委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行为治安管理工作力度，3月15日之前必须提出设立禁讨区方案。 </P>
<P>　　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刘树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容小梨，以及各区、县级市政法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市、区（县级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的主要领导共110多人出席了会议。 </P>
<P>　　划禁讨区：15日前要有方案 </P>
<P>　　张桂芳指出，划定一定的区域禁止乞讨，可以对流浪乞讨人员本身的合法利益起到保护作用，可以对著名景点等城市窗口的良好形象起到保护作用，可以对维护机关、学校、医院等的正常工作秩序起到保护作用。他指示，由市法制办牵头，公安、民政、城管、综治办联合，必须在3月15日之前必须提出。对那些在禁止乞讨区域违反有关法规的，见一个清一个，绝不能放任不管。 </P>
<P>　　二是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处罚力度。对流浪乞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尤其是对于不听劝阻，在机关、学校、医院、广场、影剧院、著名景点等公共场所露宿，影响市容卫生；或强索强讨、进行流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P>
<P>　　加强救助：保护未成年人 </P>
<P>　　张桂芳强调，在打击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加强对流浪乞讨行为治安管理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及时收容抚养未成年救助对象。对被利用和操纵的流浪乞讨人员，予以保护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未成年人，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予以收容救助。其中，6~14岁的未成年人送市儿童救助中心，6岁以下的送市儿童福利院。 </P>
<P>　　民政局：商业步行街应禁讨 </P>
<P>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表示，对于那些既有强讨强要等违法乞讨行为，又确实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坚持先依法处理，再送救助站；在处理违法人员的行为上，要严格依法区别处理，对于在广场、景点搭棚、做饭、露宿的，要以破坏绿化条例来处理；在马路中强讨强要的，要以交通管理的相关条例来处理；对于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无论是公安、城管、民政哪个部门，都有责任将他们送往儿童救护中心，不允许有扯皮的现象。 </P>
<P>　　昨日，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唐启畅代表民政方面提出了禁讨区的初步建议，将党政机关办公地、商业步行街、车站、码头、广场及周边地区、交通主干道、人行天桥、隧道等列为禁讨区，同时在禁讨区显著位置设置救助站标志牌。　　 </P>
<P>　　广州警方将专项打击乞讨者幕后黑手 </P>
<P>　流浪乞讨人员一律拍照存档　　 </P>
<P>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打击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违法犯罪活动会议上获悉，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乞讨人员幕后的操控黑手，广州市警方近期将对全市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拍照存档。 </P>
<P>　　市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在会上指出，当前滞留广州市的流浪乞讨儿童，行乞地点主要集中在越秀、白云、天河等区客流量大、密度高的车站、商业广场、步行街、立交桥等公共场所和主要交通路段的交通路口。他们可分成两类：一是有幕后人组织或操控的行乞儿童；二是跟随大人行乞的儿童。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三起涉嫌迫使儿童乞讨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查处。 </P>
<P>　　据透露，继续打击压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和查处强索强讨行动，首先对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残疾儿童）摸查工作。广州市公安局已布置在近期组织全市统一行动，对广州市社会面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清点、归类，并拍摄照片统一建档，全面、细致、深入做好社会面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儿童）的情况收集、掌握工作。重点掌握操控儿童行乞牟利人员的情况，为进一步专项整治和打击作好准备。 </P>
<P>　　同时开展对打击压榨儿童乞讨牟利及流浪乞讨人员中各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压榨儿童乞讨牟利和乞讨人员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专案经营。重点打击唆使、胁迫儿童和残疾人进行乞讨的幕后组织、操纵者和以乞讨为名纠集乞讨人员抢霸地盘、以乞讨为掩护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P>
<P>　　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依法实行保护性救助。根据有关规定，对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已满6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五类儿童实施救助保护，一律护送到儿童救助中心。对其中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办理弃婴、弃童有关手续，及时送市儿童福利院。 </P>
<P>　连线北京 </P>
<P>　　社会救助问题引两会关注 </P>
<P>　　本报北京讯 　（记者廖卓斌何雪华魏黎明何雪峰）目前在城市里是否设立禁讨区在全国范围引起了强烈的关注，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加快社会救助工作立法的建议案》。　　 </P>
<P>　　对于本报一直关注的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民进中央委员会秘书长赵光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流浪儿童应当作为一个特殊的救助群体进行救助，因为流浪或是被人操纵乞讨，一定会染上恶习如不良性格，不当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等，而且他们没有一技之长，离开了乞讨和救助，他们根本就不能生存。另外，被救助者的群体，也是疾病流行的一个危险团体，由于生活方式的不文明和生存环境的恶劣，造成疾病流行潜在危险很多，而目前救助工作中防疫、免疫工作缺乏，应当尽快改变这一情况。 </P>
<P>　　宫璇事件 </P>
<P>　1月8日，《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有儿童被强制乞讨一事。 </P>
<P>　　媒体披露之前，白云分局已经对此案立案侦察，将涉嫌组织操控儿童乞讨的安徽省太和县人宫清平（男，42岁，绰号“三号”）、王艳丽（女，40岁）、王道林（男，53岁）抓获。据调查，自2001年初开始，犯罪嫌疑人宫清平以欺诈方式，在河南省太康县、安徽省太和县等地以租借或收养形式将徐倩倩（即媒体报道的宫璇璇）等3名儿童（均为10多岁，残疾）带至成都、武汉行乞，行乞所得全部归宫清平所有。这些儿童如稍有反抗，就会遭致殴打。2003年11月份，宫清平来到广州，与王艳丽、王道林及其收养的一名男童和一名女童（约10岁，女童残疾）共同租住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某出租屋。每天宫清平等人用自行车将上述5名儿童送至新市、马务、中山八路一带行乞。 </P>
<P>　　2月26日，宫清平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广州警方逮捕。王艳丽、王道林因现有证据不足接受继续侦查。宫璇璇等5名儿童，已被安排到广州友好医院及时救治，并落实专人看护，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P>
<P>　　持续关注宫璇璇事件的各界人士可登陆专门网站：Http＼＼888yes．126．com爱心联盟档案 </P>
<P>　　“大头婴儿”事件　　 </P>
<P>　2月27日下午3时，有民警发现中山三路烈士陵园地铁口旁有一名儿童（约14岁）用手推车装着一个头部严重畸形的“大头婴儿”在乞讨。2月28日晚23时30分，民警对乞讨儿童居住地上步村村中巷8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河南省鹿邑县辛集镇人宋烈锋（男，46岁）、侯勤（女，45岁）、“大头婴儿”等6人。宋烈锋、侯勤二人自称是夫妇，“大头婴儿”是他们的孙子，因患先天脑积水，每天要靠注射青霉素、先锋6、血蛋白等药物维持生命。今年初，他们一家人来穗，由侯勤每天带儿子宋红岩、“大头婴儿”到广州街头乞讨为生。警方认为宋烈锋、侯勤夫妇有操控“大头婴儿”乞讨违法犯罪嫌疑，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中。患病婴儿已被安置在医院救治。 </P>
<P>　　北京路乞讨群 </P>
<P>2月27日，越秀区公安分局对在北京路一带操控儿童乞讨的违法活动进行侦查，并在白云区新市镇一出租屋内，抓获涉嫌操控儿童乞讨人员白敬礼（男，安徽人）、赵兰英（女，安徽人）、张莲（女，河南人），解救被拐骗来穗的3名儿童，2名婴儿。　　 </P>
<P>　　经查，每天中午12时，白敬礼3人携带5个小孩在新市站乘公交车到中山五路、北京路一带，由5个小孩在街边乞讨，他们则在附近对儿童进行操控，晚上10点左右，带小孩回新市。每日5个小孩乞讨所得全部归大人所有，白敬礼等人并有虐待儿童的行为。目前，越秀区分局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3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将3名乞讨儿童送广州市儿童救助中心，将2个婴儿送市儿童福利院安置。</P>
<P align=right><BR>消息来源：信息时报）</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广州警方调查显示乞讨扰民已成治安隐患</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24.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35:02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长期存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在广州市逐渐浮上水面。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公安局在上周完成的一份调查中了解到，乞讨扰民已经成为了城市治安的一大隐患。该调查还建议在广州一些地段设立禁讨区。 </P>
<P>　　●幕后黑手 </P>
<P>　　该调查显示，目前，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评论的焦点，引起舆论导向偏离，影响政府形象。今年1月8日媒体披露广州白云区有人故意残害儿童并操控行乞的事件，在国内网站引起网民的高度重视，网民在谴责幕后操控者的同时，要求政府该有所作为。 </P>
<P>　　●“圈地为王” </P>
<P>　　数量众多且成分复杂的街头乞讨人员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区居民的安全感。部分职业乞讨人员聚集成伙“圈地”乞讨，甚至强抢强要，坑、蒙、拐、骗，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2003年12月4日，海珠区就发生了一宗流浪人员袭击市民致死的案件。 </P>
<P>　　●影响交通 </P>
<P>　　由于城区乞讨人员时常在客流量大、密度高的地区、公共场所及主要交通路口集结，不仅有碍交通，还对广州城市形象产生极坏影响。不少乞讨人员甚至强索强要、纠缠机动车辆、过路行人等乞讨行为，扰乱了城市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P>
<P>　　●传播疾病 </P>
<P>　　个别乞讨人员身患传染性疾病，因为不能及时发现处理，长期在社会公共场所流浪，这将给公共卫生埋下隐患。</P>
<P>（记者　杨莉）<BR></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操纵残童黑手被捉 央视采访采访宫璇璇乞讨案</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22.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34:24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记者王丽凤 游曼妮）昨天下午5点10分，曾狠心割伤宫璇璇、利用其乞讨赚钱的犯罪嫌疑人“三牙”，由广州公安局白云分局押解抵达广州白云机场。 </P>
<P>　　目前，白云区现已对全部出租屋进行全方位拉网式调查，对乞讨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乞讨者情况进行造册登记。而中央电视台《讲述》、《经济半小时》等栏目纷纷到广州采访宫璇璇乞讨案 。 </P>
<P>　　数次赴安徽抓“三牙” </P>
<P>　　昨日下午5点10分，“三牙”在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干警押解下，低着头走出了白云机场。这个曾狠心割伤宫璇璇，利用其乞讨赚钱的犯罪嫌疑人，此时已完全没有了气焰。“三牙”低着头露出花白的头发，一言不发。 </P>
<P>　　据广州公安局白云分局介绍，2004年1月，信息时报首度披露“宫璇璇”事件后，引起白云区警方高度重视。接到报案后第三天，警方迅速整理出相关案情资料，随后在公安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动用全国警方力量全力追查“三牙”下落。 </P>
<P>　　与此同时，广州警方在第一时间与安徽警方取得联系，进行信息沟通，安徽方面获悉情况后立即成立专案调查组进入太和县宫小村，两地警方布下了捉拿“三牙”的天罗地网。 </P>
<P>　　1月11日，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派出刑侦人员赶赴安徽省太和县，在当地警方配合下，进行了严密的调查工作。“三牙”虽然潜逃在外，但他没想到老巢已经落入警方严密监控之中。安徽警方派出得力警员留守在太和县宫小村，随时监控有关“三牙”的最新动向。 </P>
<P>　　“三牙”曾抄起扁担顽抗 </P>
<P>　　2月10号晚上7点30分，警方发现“三牙”回来了。这个信息当晚传递到广州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广州警方连夜进行部署。次日，由广州市白云区分局一负责人带领两名刑警再次奔赴安徽，因为当天没有了直飞合肥的机票，广州公安火速转飞南京再转车数次，于2月11日当晚赶到了太和镇宫小村“三牙”家中。 </P>
<P>　　面对突然出现的公安干警，“三牙”还抄起扁担妄图负隅顽抗，但被公安人员制伏。警方紧接着传唤当地村子里的证人进行取证，目前广州警方仍留守在安徽当地继续取证。 </P>
<P>　　2月13日，由白云区分局一负责人带队，马不停蹄地押解“三牙”赶回广州。在返回途中，公安人员顾不上连续几日的作战，寸步不离“三牙”，连打个盹也没有。 </P>
<P>　　白云区开始片区摸查 </P>
<P>　　据了解，目前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已派出专人在各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辖区内有带儿童乞讨行为的人员进行摸查登记，对于那些利用残疾儿童乞讨并虐待残疾儿童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同时，警方表示，一定尽最大努力找到宫璇璇及小子的家，让她能回家，并对他们的父母进行教育，避免这些孩子有再被卖出、被虐待的可能。央视众频道关注“乞讨” </P>
<P>　　信息时报自元月8日开始的系列报道“打击残疾乞儿幕后黑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继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率先抵穗对该事件及本报记者进行采访后，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也派专人于昨晚飞抵广州，央视的《今日说法》栏目的摄制小组也将于近日来穗，央视的三大栏目将从如何关注残疾儿童乞讨、怎么样立法打击操控儿童乞讨及强讨强要行为等不同角度，共同关注在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国内存在的在合法乞讨下的违法行为。 </P>
<P>（消息来源：信息时报 )<BR></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小丐饿晕被慷慨救助 其后却用捐赠款买香烟</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21.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29:27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DIV align=left>　　本报连续推出“关注‘禁讨'”专题报道后，读者反应非常热烈，关于乞丐方面的报料特别多。昨日一早，就有读者报料称，早上6时许，在天平架水果批发市场门口有一个赤裸下身的小乞丐，已经奄奄一息，后来有人喂了一些吃的喝的给他，他才醒了过来，还有好心的路人给他买了裤子。谁知，缓过神后的小乞丐转头竟将别人的捐赠款买了香烟。&nbsp; <BR>　　 <BR>　　1、记者赶到现场时，小男孩正坐在马路边发呆，面前的黄色塑料袋里，装着几个不知从哪拣来的水果，还有一瓶喝了大半的矿泉水。 </DIV>
<P>　　 一位罗姓老人告诉记者，早上去买菜路过时，看到这小孩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便买了两个包子给他吃。待买好菜回来，又给他买了条裤子。小乞丐醒后，附近市民又给他买来矿泉水为其清洗手脚和脸。 </P>
<P>　　 2、小乞丐并不主动讨钱，但路人见其可怜，纷纷掏给他一些零钞， </P>
<P>　　 小孩都一概收下，折好放进裤子口袋里。记者上前询问小乞丐是哪里人，他含含糊糊地说不清楚，围观的群众分别用不同的方言问他，但都听不出是他的口音是哪里的。半懂半猜的情况下，记者得知他是肇庆人，爸爸妈妈目前在广州居住。 </P>
<P>　　 3、过了一会，小乞丐突然掏出一张5元，到附近的士多要买烟！ </P>
<P>　　 围观群众大感疑惑，纷纷追问他为什么买烟，小乞丐咿呀了半天，大家才明白他说要买给别人，而且钱也要送给别人！ </P>
<P>　　 闻言，周围群众均很愤慨。买好烟后，小乞丐竟然也像模像样地抽起烟来。一位老人连声叹气：“可怜！可气！可悲！” </P>
<P>　　 而后，记者等表示要带小乞丐到其父母的住处去，他竟一口答应。 </P>
<P>　　 4、走到半路，小乞丐找不到回家的路，记者只得打电话求助110。 </P>
<P>　　 期间，一个穿褐色夹克衫的男子从市场一直尾随小乞丐，记者问他姓甚名谁，为什么跟着小乞丐，是否和他认识等问题，他支支吾吾说不上来。记者偷偷问小乞丐是否认识他时，小乞丐一个劲点头，还跑过去和他耳语，显得很亲密。得知有警察要来时，该男子一溜烟跑了。12时15分，兴旺街派出所的民警前来接小乞丐，一路很听话的小乞丐“从容”地上了警车，似乎已经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了。（记者　牟晓翼） </P>
<P>　　 市民看“禁讨”：建议立法帮助乞丐 </P>
<P>　　 媒体关于“禁讨”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纷纷打来电话，发来电邮，向媒体报料，并关注部分行乞者的生存状况，述说自己身边发生的故事。也有不少网友纷纷发帖表明自己的看法。本报记者经整理，摘录部分市民和网友的声音如下： </P>
<P>　 赞成 </P>
<P>　　 乞丐应该全部清走，对于地段无法划分。很多乞丐为了博得同情，通常把自己弄得很脏，这样极容易引起传染病。大多数乞丐都是从外地流入到广东的，把整个城市弄得乌烟瘴气，如果再这样放任下去，全国都会这样。另外，残疾乞丐，政府应当收容，让他们自食其力。小孩子最好能有人收养。（市民　卢小姐） </P>
<P>　　 我住在淘金路，一天早上开车到小北天桥与粤新酒店门前一带，刚到桥下，就有十多个乞讨者围了过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小。看见我停车后，一个小孩突然迅速地趴到车上，并且用手不停地拍车门。这样的情况不只我一人遇到过，他们严重地堵塞了交通。我下车让他们走开，可小孩竟然向车内吐口水，还赖在车上不走了。如果不给钱，他们就赖着不走，如果给了钱，又助长他们的这种不良行为，影响了交通。真是左右为难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干部　李先生） </P>
<DIV>　　 反对 </DIV>
<P>　　 乞讨行为对每一个公民来说，都是一种个人的自由。是一种在不妨碍别人自由的前提下的一种个人行为。既然正常的乞讨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就大可不必设置什么“禁讨区”。乞丐的公民地位是不可否认的，那么凭什么同样是公民，有些地方你去得，我去不得？这样做是一种明显的歧视。设置“禁讨区”也是于法无依的。（网友　田德政） </P>
<P>　　 <BR>（消息来源：金羊网-新快报）<BR></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三好学生为读书乞讨三年</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14.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27:48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寒来暑往独坐天桥求学女童行乞三年 </P>
<P>　　这名小学生家徒四壁，父亲吸毒，每逢放假母亲就送她到天桥讨钱 </P>
<P>　　一双清澈的眼睛，一张崭新的三好学生证书，一份动情的乞讨书……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每逢周末和寒暑假，草埔一民办学校的小学三年级学生小岚（化名）都会被妈妈送到天桥，身穿着校 服乞讨。昨日，小岚低垂着清秀的脸庞，羞涩地说，家里太穷了，乞讨是为了读书。 </P>
<P>　　妈妈准时送我到天桥 </P>
<P>　　“小岚家很穷，拿家徒四壁形容其家境毫不为过。”小岚的班主任廖老师说，上个学期末，小岚科科成绩优异，英语考了满分，今年元月１０号，小岚还被评为年级三好学生。“但是，小岚上街乞讨求学费的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昨天，深圳阳光明媚，虽是冬日，空气中已经透射出春天的气息。罗湖区新秀人行天桥，小岚蜷缩在人流如织的桥边，目光专注，在一本英语练习本上默写英语短句。在小岚的面前，依旧摆着乞讨书和三好学生证书，证书是今年１月１０日发的。记者还看到，练习本上的笔迹工整有力，几分钟时间，小岚已经默写了半页纸英语短句。 </P>
<P>　　“学校１０号放寒假了，每天上午１０点，妈妈准时将我送到天桥，晚上８点再来接我”，小岚轻声说，她家里有５口人，除了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妹妹，如果不乞讨，她就没钱读书了。 </P>
<P>　　廖老师说，小岚品学兼优，但是性格内向，她虽然和同学很团结，但是待人处事仍很羞怯。“这么一个勤奋的孩子，要靠乞讨上学，她的自尊心肯定受不了”，廖老师说，她一年家访３次，小岚家只有几平方米，一家５口蜗居一室，但是每次家访，都能看见小岚在学习。有一次还发现，小岚在破旧的大门上写满了英语单词，然后听着录音机背单词。“她把门当黑板用了。”廖老师说。 </P>
<P>　　爸爸吸毒后就不管我了 </P>
<P>　　“我想有一个好爸爸，我爸爸跟朋友一起学会了吸毒，从此以后我爸爸再也不管家里人了，很重的家庭负担就落在我妈妈肩上，妈妈要照顾我和妹妹的生活住宿，没有钱给我和妹妹读书，我好想继续读书……”记者看到乞讨书上这样写道。小岚梳着两条小辫，当记者问起那奖状的情况时，她说今年她班上只有两个人得到三好学生奖状，她就是其中的一个，说完后，又赶紧把头低了下去。 </P>
<P>　　她每天怎么吃饭呢？是妈妈送来还是带干粮？对于路人的疑问，小岚怯生生地说，“中午从不吃饭，我不饿。我一年级就开始了乞讨，因为爸爸吸毒，家里还有两个妹妹。” </P>
<P>　　学校不知小岚上街乞讨 </P>
<P>　　“学校并不知道小岚乞讨，她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廖老师说，由此判断，平日正式上课时，小岚肯定没时间上街乞讨。 </P>
<P>　　对于小岚上学的学费问题，廖老师说，她一直听小岚的母亲说“学费都是亲戚们凑的”。廖老师还表示，小岚还有两个妹妹，有一个今年都８岁了，因为没有钱而没有上学，另一个妹妹还比较小。 </P>
<P>　　在廖老师的带领下，顺着草埔屋村狭窄的小路，记者走到了小岚的家——草埔吓屋新村６５号。一扇钢筋栏杆门内是一扇破旧的木门，但是大门紧闭。廖老师说，小岚就是在那扇木门上写字的。附近的邻居们说，小岚家搬了，但是他们认识小岚，并说“那个孩子学习成绩很好”。 </P>
<P>　　小岚家的老乡说，孩子的母亲是四川人，父亲是广东人，其他情况知道不多。“他们家真穷，现在搬到吓屋新村３７号３０４房了”，在邻居们的带领下，记者顺着小路走到了小岚的家。大门仍然紧闭，“我们都知道这个孩子”，旁边的邻居们说，他们家孩子多，认识他家的人都是因为小岚学习好。 </P>
<P>　　昨日下午４点多的时候，新秀人行天桥边，记者看到小岚仍在默默学习，崭新的三好学生证书上，散落着零零星星的散钞…… </P>
<P align=right>（消息来源：南方网）<BR></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流浪乞讨日趋“职业化”</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12.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27:10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周末在街上逛一转，不到半小时竟遇上10多个人向我要钱。”一名市民日前打来电话抱怨。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救助管理站挂牌两月来救助了2291人，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却不足五成，更多流浪乞讨者宁愿风餐露宿也不寻求帮助。日前，国家民政部新闻发言人窦沛玉也表示民政部门已注意到街头流浪乞讨者增多的现象，并正采取各种配套措施予以积极应对。 </P>
<P>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街头以各种千奇百怪手法谋生的乞讨者。广东省民政厅、广州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各种情形的乞讨者，民政部门都已经想好不同对策，有的已付诸行动，有的正在酝酿中，相信流浪乞讨人数会逐渐回落。 </P>
<P>　　现象一 </P>
<P>　　职业乞讨不愿接受救助 </P>
<P>　　10月11日晚上10时半，人民中路某酒楼门外的一角，一对衣衫褴褛的老伯和婆婆正津津有味地分享着一个盒饭。婆婆告诉记者，她和老伯是夫妻，今年63岁，家乡河南遭了灾，她和丈夫就逃难来到广州。 </P>
<P>　　记者问他们来广州做什么，婆婆理直气壮说：“要钱啊！我们一把年纪了还能做什么？”她说，她和丈夫每天只吃一顿饭，今天这顿饭是一个客人送给他们吃的。尽管如此，他们仍不愿接受救助。婆婆说：“别小看讨来的都是零钱，一个月下来挣得比在家乡种田的小伙子还多。” </P>
<P>　　对策：某些特定区域内禁止乞讨 </P>
<P>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黄祖金表示，不愿接受救助的乞讨者分为三类，一类是以乞讨为职业；第二类属于从外地来找不到工作而流落街头；第三类属于传统的卖艺为生。对这三类人不能强制收容，只能采用劝说、引导的方法。目前广东省正准备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救助协调机制，用周到的服务吸引他们主动求助。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钟春文建议尽快研究一套在某些特定区域内禁止乞讨的规定，如交易会等一些重要场合。 </P>
<P>　　现象二 </P>
<P>　　为两餐沿街爬行乞讨 </P>
<P>　　10月12日，星期天的上下九步行街行人熙来攘往，一个上身赤裸的男孩在人流中艰难地爬行，从透过他的那条破成千丝万缕的长裤，隐约能看到两条纤细的残缺不全的腿。他每爬行一步，都得把手腕上绑住的铁罐往前推一推，铁罐和地面碰撞发出铿铿声，吸引了远近路人的注意。 </P>
<P>　　对策：各区都设立收治医院 </P>
<P>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钟春文向记者透露，目前，广州街头的流浪伤病人员为数不少，广州市民政局正建议政府成立“广州市流浪伤病人员收治医院”，各区成立“流浪伤病人员收治定点医院”，专门负责伤病人员的收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病人的甄别、管理、治疗，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引导、告知、护送；民政部负责治愈者的救助、救济。 </P>
<P>　　钟春文强调，在各区都设立定点医院与过去把全部流浪伤病人员收治到同一所医院相比，资源比较充足，也更利于管理。 </P>
<P>　　现象三 </P>
<P>　　我不知该怎么回家 </P>
<P>　　昨天上午10时左右，灰蒙蒙的天空忽然下起大雨，北京南路和文明路交界处天桥底下蜷缩着一个瘦小的身躯，身前放着一个大大的漱口杯。她告诉记者，今年35岁了，来自安徽农村，去年丈夫遇上车祸去世了，半年前，她把孩子交给邻居照顾，只身来到广州找工作，“工作没找成，钱却用完了，只能拉下脸讨呗。”她说，“我做梦都想回家，可是哪来的钱买火车票啊……”记者问她知不知道现在有救助站可以帮助她，她茫然地摇摇头。 </P>
<P>　　对策：重要地段设置救助标识牌 </P>
<P>　　黄祖金表示，目前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有一小部分本身并不愿意乞讨，只是无法从媒体获悉救助站能帮助他们的信息。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目前，民政部门已对系统内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当他们在路上遇到乞讨者会指导其前往救助站求助；此外，民政部门正协调有关部门着手在码头、车站以及其他流浪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和一些重要地段设置标识牌；而所有救助站的求助热线将24小时值班。 </P>
<P>　　现象四 </P>
<P>　　小孩抱行人腿不放 </P>
<P>　　10月12日晚上11时半，一辆出租车在江南大道一家小酒吧门前吱呀一声停住，已经守候多时的小孩子们一下围了上去，殷勤地打开车门，小手齐刷刷地伸向刚下车的先生，嘴里说着：“要钱，要钱……”。这位年轻的乘客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走，就被一个男孩死死地抱住左腿。僵持了两分钟，年轻人只好掏出一元硬币给抱着他的小孩，不料其他小孩纷纷效仿。无奈，年轻人拿出零钱把孩子们一一打发。 </P>
<P>　　对策：救助站设有流浪儿童中心 </P>
<P>　　钟春文表示，广州市对这种现象早有准备，那就是位于萝岗的广州市救助站里的流浪儿童中心。即使这些未成年人是在父母的带领下乞讨，民政部门也有权力将他们接收，直到他们成年，当然民政部门还会对他们的父母进行教育。 <BR></P>]]></description></item><item><title>乞儿被当作道具谁之过 幕后黑手还是路人</title><link>/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mz/s5029/47210.htm</link><guid></guid><category>乞丐，一个两难的问题</category><pubDate>Mon, 27 Nov 2006 07:26:24 GMT</pubDate><comments></comments><description><![CDATA[<P>　　前不久，民政部新闻发言人窦玉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民政部门已注意到近来街上流浪乞讨人员增多的趋势，正采取各种配套措施予以积极应对。在城市里这个特殊的群体中，确实存在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那就是职业乞丐：以虚假的“悲惨经历”，甚至利用“乞儿”作道具，博得人们的同情，从而获得路人的慷慨解囊。 </P>
<P>　　有一位朋友告诉我她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在深圳火车站，一年轻男子抱着一个孩子向她诉说寻妻未果，却落得身无分文的困境不得已才讨钱给孩子买食物，等凑够了路费就回家。我那朋友一时善心大发，把身上1000元现金都给了那人。可是，半个月后她再次经过火车站时，那位“父亲”没能认出眼前的“恩人”，竟又向她诉说同样的“悲惨经历”。 </P>
<P>　　可想而知我那位朋友当时的心情，见证谎言背后的事实，无法释怀善良之后的失落和神伤。其实她并非有钱人，当时驻足听着大人的诉说、看着他怀中的孩子，还希望帮助他们早点回家。善良的人们总是为“孩子”所动。有谁能拒绝孩子乞求的目光？是呀，就连马克思都说：他诅咒没有尊严的乞讨，可他对乞讨的孩子却无法抗拒。 </P>
<P>　　为了印证乞讨的孩子的真实处境，记者跟踪了一名12岁的小乞讨者，通常他在深圳一处人行天桥上，不停地磕头，面前铺着一张写着悲惨故事的纸牌。夜晚渐稀的路人不时向孩子丢下钱币。那孩子始终保持着磕头的频率，晚上11点多，孩子收起纸牌，径直走了三四站路，在一巴士站与另外两个孩子和一对中年男女碰头，他们很警觉，转眼疾速离去，“大人”们一般都不现身，用一只无形的黑手操纵，收入不菲。 </P>
<P>　　像这样被操纵的孩子，在深圳火车站就有几十个，他们占据着附近的的士站，追着车子给人开门，向过往情侣强行推销玫瑰，给路人下跪、磕头、抱腿、缠身。 </P>
<P>　　如果说控制孩子乞讨的行为是一出出卖良知的闹剧的话，那么孩子们就是任那些“大人”们摆布的道具。在热闹街市，“道具”比比皆是。他们在大人的掌控下，对外人的提问守口如瓶，每天早出晚归，他们只关心能不能完成大人吩咐的任务，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 </P>
<P>　　这些幕后黑手的伎俩一次次冲破良知的底线，出卖人们的同情心，讨来“楼房”、讨来“媳妇”、讨来“奢侈品”…… </P>
<P>　　因为你的怜悯与同情，往往成就又一个孩子加入乞讨的队伍中，往往成就又一只黑手的伸出。当然，对乞丐也要“去伪存真”区别对待，这显然难度极大，但谁又能说这不是城市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呢？ </P>
<P align=right>(消息来源：南方网）<BR></P>]]></description></item></channel></rss>
